十二五 ”末 甘肃14个市州将全部通铁路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日前出台。我省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铁路建设及营运里程达到6000公里以上,实现14个市州全部通铁路的目标。
《意见》指出,我省铁路建设正处于高峰期,资金需求量大,筹措任务重,预计“十二五”期间国铁干线建设还需省级配套资金120多亿元。推进铁路投融资改革、破解资金瓶颈制约是加快全省铁路建设的重中之重。从2014年起,省级财政将铁路重大项目建设征收的建安营业税全额用于铁路省级配套资金。研究设立甘肃省铁路发展基金,为铁路建设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社会法人或境外企业等社会资本以多种模式参与我省铁路建设。鼓励在甘电力、煤炭等资源开发和大型物流运输企业投资铁路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强调,严格执行《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2011年第86号令)和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地方政府不得随意提高补偿标准。地方政府未经省政府同意擅自提高补偿标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沿线地方政府在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对被拆迁人实施奖励补偿的,补偿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企事业单位和被拆迁户房屋拆迁安置的过渡标准,应按项目所在地市州政府公布的辖区内统一标准执行。凡是地方政府对铁路项目单独制定和批复拆迁安置过渡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地方政府自行承担。地方政府造成的超过拆迁安置方案确定过渡期限所产生的过渡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意见》指出,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项目所在地政府联合施工单位对可能引起振动的房屋进行全线录像,对确因铁路项目施工造成损坏的房屋,在项目业主、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政府三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受损房屋评估认定后,由项目业主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或补偿。项目所在地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在铁路建设红线范围内抢栽、抢种的行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停止铁路项目规划所经区域的规划、用地、采矿权、探矿权审批。
《意见》明确,严格执行《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甘政发〈2011〉141号],不得随意调整铁路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扩大参保范围,不得在未足额缴费前发放养老金,不得截留或挪用。国家干线铁路建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按照4∶6的比例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承担费用的70%由省级财力承担,项目所在地政府承担30%。(记者马克 实习生陈姿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