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 干净干事
“三严三实”涉及修身、用权、律己和谋事、创业、做人六大方面,联系紧密、不可分割。其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重点问题,是践行“三严三实”的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好“严以用权”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需要党员干部增强四种意识,做到干净干事。
一要树立宗旨意识,做到恪尽职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这也是党员干部基本的政治道德和为政操守,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党员干部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公器,源于组织的信任、人民的赋予,它姓公不姓私,党员干部只是权力的管理员,决不能将权力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用于谋私利搞特权。在权力使用中,要始终坚持原则,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管理好自己,管理好家人和下属,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崇高气节。
二要树立规矩意识,做到守纪讲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就是要让讲规矩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党员干部作为权力的执行主体,权力大、责任重,拥有许多决策处置权,掌握不少资源分配权,守不守纪律、讲不讲规矩,直接关系党的各项原则能否得到有效贯彻,关系党的执政权力是否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不违纪、不逾矩,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依规而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党的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要维护团结,不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强化组织观念,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安排,明确自己的权限,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决不能超越权限办事。
三要树立法治意识,做到依法用权。增强法治观念,正确处理好用权与用法的关系,是对党员干部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自觉在把自己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思想,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出现的问题。要切实摈弃心中无党纪、眼中无法律,忘乎所以、为所欲为的做法,始终做到敬畏权力、敬畏组织、敬畏法纪。要坚持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努力做到慎独、慎微、慎初,遵规守矩,把好小节、守住晚节、保持贞节。
四要树立责任意识,做到爱岗敬业。谋事干事成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勇于担当是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和基本职责。身为党员干部,决不能回避问题、逃避矛盾,更不能推卸责任、抢功诿过,必须有担当精神、奉献意识。要坚持权责相统一,有多大的权力,就要负起多大的责任,自觉做到知责、守责、尽责,努力做到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真正把岗位当责任,把工作当使命,时时兢兢业业、事事如履薄冰。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眼睛向下,接地气、知实情,决不能庸碌无为、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要切实克服懒惰拖拉、得过且过、工作一般化的状态,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作者系团省委常委、省直机关团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