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期间更要深入推进纠“四风”
徐晓兵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纪委下发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四风”成果,严肃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各项规定,确保节日期间愉快有序、祥和俭朴。(《兰州日报》12月30日一版)
每逢节点,都是“四风”易发多发时期。抓节点是纪检监察机关纠正“四风”的重要方法。因此,“反四风”在任何时间节点上都要进行,尤其是在元旦、春节期间。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中央纪委抓重要时间节点,体现的是对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高度重视。而从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个特点,就是持续抓作风建设从一个个具体事情抓起,从点点滴滴抓起,不论是“八项规定”还是会员卡清理,不论是禁止公款送礼还是禁止公款购买、寄送贺年卡,还是这次重申“13个严禁”,都是工作中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具体事情,关于这些问题,都是说到必须做到而且确实能够做到的。
《通知》再次重申“13个严禁”,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主要着眼于延续纠正“四风”不动摇,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确保中央和省市党委的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因此,《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的主体责任,绝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松懈。要充分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敬终如始、善做善成,坚持不懈地抓常、抓细、抓长,持之以恒地改进作风。特别要针对一些错误的习惯做法和旧风习俗,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真正做到以儆效尤。尤其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规定,带头转变作风,带队开展监督检查,示范带动本县区本部门风清气正,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已经三年多了,党风政风的清扬和社会风气的改善有目共睹,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在,更多时候只是在严格纪律约束下的“不敢”和“不能”,离“不想”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任务艰巨。如何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依旧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因此,《通知》把“13个严禁”作为“红线”和“禁区”,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变异的“四风”问题,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最终使党章党规党纪成为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同时,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址,发挥新技术、新媒体作用,使监督无所不在,让违纪行为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