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42期)甘肃省实施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为贫困县和农村高考学生提供更多上大学机会
2014年,为拓宽全省农村、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渠道,加快省内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助推省委、省政府“1236”扶贫攻坚行动,我省加大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全省农村学生高校招生政策帮扶力度,努力为更多的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提供上大学的机会。截至7月27日,我省本科提前批、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农村自主选拔专项批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一批、本科一批、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二批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录取考生38443人(较2013年同阶段增加1299人),其中农村户籍考生22418人(较2013年同阶段增加1595人),占录取总人数的58.3%;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共录取考生22525名(较2013年同阶段增加1795人),占录取总人数的59.0%。
一是落实政策,认真制定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和《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校农村自主选拔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办法》,做到了任务明确,措施得体。全省各级招生部门按照《实施办法》,加大政策宣传,认真审查考生资格,确保考生学籍、户籍真实可信,有效防止了资格造假和社会炒作。
二是创新模式,积极实施“三大”专项招生计划。省属本科院校贫困专项招生计划:安排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中医学院等6所院校招收1600名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省属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由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等4所省属本科高校按照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安排招生计划1000名,面向全省招收农村户籍学生,进一步拓宽了我省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升学渠道。专科层次优质专业单独招生计划:安排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武威职业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省属院校专科层次优质专业面向58个贫困县(市、区)实施单独定向招生,由招生院校参照58个贫困县(市、区)的报名人数、按专业分解招生计划到县(市、区),由院校单独组织测试,分县(市、区)录取。
三是信息公开,确保专项计划政策宣传到位。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及时准确地将专项计划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资格名单、录取分数、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确保了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及辖区中学,认真做好本辖区农村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配合招生院校做好政策宣传、资格认定、测试(面试)组织等事宜,推荐品学兼优的农村学生积极申报有关高校农村自主选拔招生,争取我省更多优秀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就读,切实把这项惠及广大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的政策落实到位。同时,省教育厅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支持,加强与新闻媒体配合,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对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资格认定、录取原则、程序规则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让考生和社会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为专项计划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规范操作,确保专项招生公平公正。根据今年各类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办法,我省在实施农村自主选拔专项计划、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的招生工作中,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专项计划不调剂,不征集志愿。如批次内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适当降分,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做到了“三个单独”。单设批次:单独编制和公布招生计划。本科层次分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和执行本科二批分数线两类,并注明: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单报志愿:在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增加各类专项计划页面。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实行“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二志愿”的模式,每个批次的每所学校均可填报六个专业。农村自主选拔专项计划设置一个志愿(含六个专业);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一批(西北师范大学)设置一个志愿(含六个专业),地方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二批设置“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平行二志愿”,每所学校可填报六个专业。单独录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农村自主选拔专项批和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一批院校在本科提前批结束时进行录取,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二批在本科一批结束时进行录取。
(供稿:省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