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6万人“吃空饷” 专家:等同盗窃国家财产

14.10.2014  10:48

  中国兰州网10月14日消息 (记者赵艳红刘融)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收尾阶段。截至9月25日,全国各地共清理清退“吃空饷”人员16.2万多人。相较这组数据,人们更关心的是:这些人除了公职身份被剔除之外,有无受到相应法律追究?对于“吃空饷”现象非常严重的地区和部门,有多少官员因此被追责?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杨小军接受人民网采访时指出,“吃空饷”和盗窃国家财产、贪污没有区别,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吃空饷”当事人“退饷”不足以弥补公共财政损失

  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吃空饷”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数据来看,河北、四川、河南清理“吃空饷”人数位居前三位。其中河北共清理“吃空饷”人员55793人,四川为28466人,河南为15022人。

  新华社报道指出,“吃空饷”现象频现,已成为侵蚀财政资金的“黑洞”。2013年河南省治理“吃空饷”,清理出2.2万人,查纠违纪违规资金1.19亿元。河北省今年加大“吃空饷”资金追缴力度,截至7月底,共追缴回资金上亿元,占应追缴额的55.12%。

  目前尚无关于16.2万多“吃空饷”者到底涉及多少资金的具体统计。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按此推算,16.2万名“吃空饷”者每年吃掉的“空饷”将超40亿元。按当前3.25%的年定期存款利率来计算,这些被吃的“空饷”如果存入银行,仅利息收益就非常可观。

  据以往公开报道,对于吃空饷的惩罚主要是针对当事人,吃空饷的人员被清退或免职,再把吃掉的空饷退回来。让吃空饷的当事人“退饷”,是理所当然的程序,对其算不上惩罚,也不足以弥补公共财政资金的巨额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