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抵押贷款助融资

27.01.2015  12:52

  专利权抵押贷款助融资

  解读新出台的《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

  中国兰州网1月27日消息 (记者李峰)甘肃省很多中小微企业缺乏资金,可是向银行贷款时不能用专利权作为抵押。这道坎难住了不少中小微企业,尤其难住了很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了铲平这道坎,不久前,我省新出台了《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明确鼓励银行和企业用专利权作为抵押进行贷款,而且出台了优惠政策。就此,银行、企业、中介组织和政府部门相关人士日前在兰州汇聚一堂,对该《办法》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建议。

  解读

  中小微企业是科技创新最具潜力的群体,在促进科技创新、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我省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比较突出。针对此,省知识产权局、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联合出台了《甘肃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办法》,目的是鼓励以专利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晓力介绍,该《办法》是参考山东、陕西、贵州等省的经验和做法,结合甘肃实际而起草的。《办法》共20条,主要在贷款贴息、担保奖励和评估补助、专利权质押融资操作规范、创新金融服务、部门协作等方面提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措施,尤其在五个方面有新突破。

  一是《办法》第三条规定,省财政通过加大对知识产权专项的投入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担保奖励、风险补偿、专利权评估机构培育及评估费补助、专利成果转化资助等。

  二是《办法》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鼓励相关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并对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担保业务给予1%—2%的担保费奖励。对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对为融资而发生的专利权评估费给予补贴,按确认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

  三是规范了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行为。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专利权质押融资合同后,双方应在15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兰州代办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融资期间,如遇专利权融资合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当事人要办理质押登记变更手续。专利权质押融资合同中途解除或到期终止后,要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