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引领产业集群发力

24.06.2015  14:29

    近年来,全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截至2014年底,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累计达到3262家,合作社成员数达到5.4万户;发展区域覆盖全市61个乡镇和涉农街道,全市60%的行政村发展了农民合作社,行业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服务业。

    为了进一步拓展产业链条、提高经营效益,我市将一鼓作气,全力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力争到2018年全市创建各级示范社累计达到400家,形成一批经营实力明显提高,运行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集群。

    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集群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近期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到2016年,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3500家以上,全市入社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18%以上,辐射带动农户15万户以上,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超过其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以上。到2018年全市创建各级示范社累计达到400家,新增各级示范社达到256家,其中2015年新创建60家,2016年新创建96家,2017年新创建50家,2018年新创建50家,争取形成一批经营实力明显提高,运行更加规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集群。

    《方案》规定,市级财政资金重点扶持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建设,用于储藏加工、产销对接、产品认证、产地认定、商标注册和贷款贴息、保险补贴、培训指导等支出。财政项目资金可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可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县区农牧部门要争取财政部门,将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

    《方案》要求,鼓励农户围绕我市高原夏菜、设施农业、草食畜牧业、玫瑰、百合、中药材等发展形势好、经济效益高的特色优势产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户围绕农村沼气服务、手工业、休闲农业、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等行业建立农民合作社;同时鼓励农民创新合作社发展模式,鼓励合作社自愿联合成立联合社,增强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引导农户以各类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资产、资金、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作价入股建立农民股份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发展机制创新,激发农户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情。

    逐步走向农业产业化模式

    记者从市农委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鼓励农民合作社注册商标;扶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和“农校对接”,进行冷链系统和加工能力建设。对开展产品认证、产地认定、商标注册、冷链系统和加工能力建设的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农产品网上销售,指导农民合作社利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发布本社产品生产和服务信息,提升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水平。到2016年底,全市重点在榆中、永登、皋兰、红古、七里河5个县区建成20家信息基础设备、销售能力和服务方式比较完善的合作社。

    在今年1月27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上,副市长胥波提出,要紧盯全省“十百千万”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出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体政策意见,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着力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全省“十百千万”工程。建立有进有出动态监管机制,规范、清理、整顿一批运行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的农民合作社,真正做到带头示范作用。

    同时,记者从1月28日召开的全市农业及扶贫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市大力扶持经营主体,争取省上资金1077万元,扶持了29家农业龙头企业的24个加工项目,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12家,同比增长9.8%;扶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合作社总数达到3265个,同比增长31.23%。市农委主任韦青祥告诉记者,今年,我市创新农民合作社经营方式,着力在拓展产业链条、提高经营效益上下功夫。大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重点扶持带动力强、特色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个,鼓励、引导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

    不断探索和创新经营模式

    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走在前列的县区要数榆中县和兰州新区。6月23日,记者从榆中县农业局了解到,为了能将种出的中药材更好的销售出去,该县不断创新经营模式。该县按照政策引导、大户带动、农户自愿、全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共同投资中药材产业发展,建立了“公司建基地、合作社连农户、乡镇抓面积、农技部门抓技术、政府主导抓落实”的产业发展机制。经过几年的探索,目前,已经形成合作社牵头规范种植、大户带动规模种植、群众参与分散种植等种植模式,不断扩大药材种植规模,提升种植效益。

    该县先后成立了38家中药材专业合作社,采取产前物资供给、技术全程服务、产后产品回收的方式,由合作社牵头规模流转土地,通过雇佣当地农民实行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采挖,签订购销合同,实现种产销一体化发展。同时,积极寻求企业合作,与多家医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购销关系,形成了“企业集团+合作社+基地+大户+农户”的企业建基地联农户的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一村带多村、多村成产区、产区成基地的特色经营、规模发展之路。

    同时,土地流转为该县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流转主体看,农民种养殖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成为了土地流转的主体,并形成了“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目前,榆中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占到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0.2%,农村土地的流转带活了全县的农村经济,促使农业朝规模化方向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经济收入。

    近年来,兰州新区积极发挥合作社中间纽带作用,用合作社联结农户与龙头企业,探索出“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新模式,激发广大农户入社的积极性。在发展农民合作社过程中,新区把“双联”行动作为兰州新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有效整合了财政“贴农”、企业“助农”、社会团体“带农”的力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出资200万元进行政策贴息,与甘肃银行新区支行合作开设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专户,撬动1200万元的贷款,解决了种养殖合作社贷款难的问题。

    目前,兰州新区共有67家运行稳定、发展良好、效果明显的农民合作社,其中4家为省部级农民合作示范社,2家是市级农民合作示范社。据统计,2014年67家合作社全年产值4205.3万元,带动农户16377人,为农民增收2934.2万元,农民人均增收3691.7元。

    □记者魏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