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 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公布, 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全文共分8个部分,包括:聚力精准施策,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文件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三农”领域有不少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落实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文件强调,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导向,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等,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要完成的硬任务,文件指出,做好“三农”工作,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对标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行乡村振兴,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确保亿万农民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甘肃台报道。
记者:贾明华 方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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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窦维娟
责编:王红岩
主编:张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