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嘉峪关澄宇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铝合金棒及型材生产线项目节能验收的批复

22.12.2014  13:02

甘工信发〔2014〕644号

 

   

嘉峪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关于申请对嘉峪关澄宇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铝合金棒及型材生产线项目节能验收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嘉峪关澄宇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铝合金棒及型材生产线项目由于市政燃气规划、市场需求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内容由年产10万吨铝合金棒及型材生产线调整为新建立式半连续铸造生产线4条、水平连续铸造生产线3条、连铸连轧铝板带生产线1条及相应的起重设备,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10万吨铝加工板材的生产能力,项目的工艺、设备、用能数量及能源结构发生重大变更。根据企业申请,嘉峪关市工信委于2012年12月14日以《关于变更嘉峪关澄宇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铝合金棒及型材生产线项目立项内容的批复》(嘉工信技〔2012〕358号)同意变更。

二、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委托甘肃省建材科研设计院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测评,经审查,新项目建成后年耗能总量(当量值)为1263吨标煤/年,请你委按有关规定出具节能验收意见。

此复。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