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圆满完成2014年度年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

04.05.2015  13:59

  今年以来,兰州市地方税务局认真安排布署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截止2015年3月31日,我市地税系统受理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人数共计11791人,占年度申报计划11500人数的102.53%,超额完成受理申报人数291人,比上年申报10055人增加1736人,增幅为17.26%。征收税款28341.0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88%。

  采取的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近年来,随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我市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每年年初自行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工作。市局各征收单位和各县区地税局及时组织征管人员认真学习《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内容,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水平,并按照省局提出的五项要求,安排部署各单位做好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成立2014年度个税自行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任务指标层层分解,协调好各县区及征管分局配合工作,全面做好2014年度个税自行申报工作。(二)深入宣传,细化目标,强化信息延伸比对。由于我市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覆盖范围广,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较为集中,我市采取多种渠道宣传相关政策,各征收单位利用征收大厅、办公场所摆放宣传资料,在申报期间电子显示屏上滚动宣传自行纳税申报的政策规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提醒。对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服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醒各单位办税人员做好工资薪金所得年度统计汇总,提醒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行申报。同时,逐一对照去年申报情况,积极开展纵向延伸比对,跟踪分析自行申报异常情况,抓好疑点户的跟踪约谈,对新掌握的达到标准人员,进行重点催报,确保申报工作有条不紊、层层推进。(三)税源摸底,重点辅导,加强分析比对工作。我市根据已有个人收入档案、2014年自行纳税申报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深入做好税源调查,详细了解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区域分布和行业分布,积极搜寻新的高收入个人,拓宽人群,扩大监控范围。(四)拓展深度,以点带面,实现自行纳税申报和高收入者征管工作相结合。拓展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深度,并与加强高收入者征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扩大自行纳税申报人数,提高自行纳税申报数据质量。(五)按期汇总,掌握进度,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要求时间紧、准确率高,而且工作量又大。为了便于各征收单位及时掌握申报人数、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我们注重数据分析,并与以前年度的相关申报数据同期对比,及时汇总,督促各征收单位按期完成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计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