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一村一警”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5.12.2015  11:32
        为确实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高群众满意度,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一村一警”工作,有效推进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一、支队领导重视,认真部署安排。为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支队根据辖区的实际工作情况,科学抽调警力,进行思想动员,周密安排工作,确保“一村一警”活动顺利扎实开展。
  二、依托“一村一警”,强化隐患整改。充分依托“一村一警”警务机制,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建档上报,立即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尽快整改到位,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三、立足“一村一警”,开展走访调查。驻村民警积极主动深入各村,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了解驻村治安防范和矛盾排解工作及群众对交通安全的认识,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提高农村社会治安、交通防控工作,确保农村安全形势稳定。
  四、借助“一村一警”,加强秩序管控。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支队借助“一村一警”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严查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摩托车超员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管态势,有效净化了农村道路交通环境,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农村良好的交通秩序。
  五、深化“一村一警”,开展宣传活动。入村过程中,要求驻村民警充分利用熟悉农村地区交安情况、与群众接触多、距离近的自身优势,充分利用村内各种形式的聚会活动,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日常出行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乘坐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超员车、非法运输车,驾乘两轮摩托车上路一定要戴上安全头盔,不断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