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10.10.2014  18:25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今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注度较高的一个热点问题。为保障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群众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一是市教育局及时制定下发了《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招生工作的原则,公布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生的照顾加分政策,严格招生组织管理各个环节,确保了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改革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促进教育公平。今年,我市将4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所属区域内各初级中学,提高了对少数民族和偏远农村初中学校的招生比例,增加了少数民族和偏远农村学生就读优质普通高中的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三是及时公布中考成绩。为满足中考家长及早获知中考成绩的迫切需要,今年我市提前准备,购买了查分软件,并在酒泉教育网开辟了中考查分系统,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中考成绩,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的满意和好评。四是严格学籍管理。今年实行全国学籍信息系统联网,各高中学校按照规定,严格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所有被录取的高一新生均一生一号,有效杜绝争抢生源、乱挖学生、异校注册、私自借读、重复注册学籍等违规招生现象。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张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