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23.07.2015  11:08

今年以来,酒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狠抓措施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肃州城区空气质量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44天,PM2.5均值为0.057mg/m3,PM10均值为0.145 mg/ m3,比去年同期下降0.6%,SO2均值为0.016 mg/ m3、NO2均值为0.033 mg/ m3,达到省下指标。空气环境自动监测联网率仓门街子站98.4%,富康家世界子站99.4%,达到考核要求。上半年全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