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礼泉政府出具虚假环保证明被环保部通报
礼泉县发改局:当时为了让项目尽快落户建设,才出具了文件
中国兰州网2月16日消息 为让一家大型水泥企业尽快在当地落户建设,礼泉县政府为该企业出具证明文件,证明企业生产涉及的253户农民已全部搬迁,但环保部委托陕西省环保厅调查发现实际上搬迁村民只有72户,因此环保部以礼泉县政府出具虚假证明为由对其进行了通报。
环保部通报:
礼泉县政府为水泥企业出虚假证明
近日,环保部网站发布《关于对陕西省礼泉县政府在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45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环保验收工作中出具虚假证明的通报》,通报称,2015年10月至12月,环保部委托陕西省环保厅对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礼泉海螺)进行调查,查明礼泉县政府为礼泉海螺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问题。
《通报》指出礼泉海螺位于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2009年5月8日,该公司2×4500吨/天熟料水泥生产线(18兆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陕西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明确要求:以整条生产线的边界确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米,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的下韩新村、下韩旧村、庄子村、东页沟村、西页沟村五个村庄253户1199人的搬迁安置。
《通报》指出,在礼泉海螺申请试生产过程中,礼泉县政府出具的承诺函(礼政函〔2011〕5号)承诺“已完成卫生防护距离内200多户居民搬迁任务,现还剩余6户尚未搬迁,其中主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内2户已经搬离,拆迁工作即将开始;皮带廊道卫生防护距离内4户已经基本谈妥,近期可签订搬迁协议。”随后,礼泉县政府又出具《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情况证明》(无文件号),证明该项目6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除下韩村1户、庄子村2户搬迁工作在2012年5月份完成外,其余250户全部完成搬迁工作。随后又出具《关于礼泉海螺项目卫生防护区搬迁有关情况的说明》(无文件号),说明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涉及搬迁的下韩新村124户,在新村北边重新规划了三条街道实施搬迁完毕;下韩新村最南边一条街道距离厂区约600米,且处在上风位置。2012年5月28日,礼泉海螺通过该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但2015年12月底,陕西省环保厅现场核实发现该建设项目需搬迁253户居民,目前72户居民已搬迁,181户居民尚未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