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公益诉讼督导组对我省试点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08.04.2016  16:10

      4月7日,高检院公益诉讼督导组一行3人来省院就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传达高检院党组对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最新要求。省院党组成员、检察长李东亮,省院、兰州市院和城关区院民行干警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李东亮对我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办理的典型案件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困难进行了全面汇报,并就诉前程序的重要意义,如何转变民行办案思维,如何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如何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谈了自己的认识。省市县三级院民行负责人也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督导组组长刘家璞对我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全省各级院领导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务实且高效。同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提出了五条指导意见:一是要有类案思维,通过必要的线索转化,主动拓宽案件线索;二是要有共赢思维,要合理运用调查核实权,争取与被监督机关达成共识,促进依法行政;三是诉前环节要注重办案细节,诉讼请求要合理,庭审前要提前准备并做好预案;四是诉讼的首要目标是追求法律效果,同时兼顾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五是要注重总结经验,诉讼案件要做到“一案一总结”。
      督导组其他成员还就我省层报高检院的四起案件进行了具体指导。
      4月8日,督导组继续赴天水开展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