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工信委产业发展引导信息发布工作机制》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5〕576号
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省工信委产业发展引导信息发布工作机制》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省工信委产业发展引导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为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有效、有序进行投资,发挥好省工信委对工业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职责,特建立产业发展引导信息发布机制。
一、发布的意义及作用
发布产业发展引导信息,向社会定期发布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发展潜力较大、经济效益较好的产业,市场前景暗淡、产能总体过剩、经济效益不佳的产业,旨在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理性进行投资;转变发展方式,以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强化产业配套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防止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预防产能过剩。
二、发布的内容及行业分类
(一)发布内容。
1、产业名单:有潜力产业、景气度较差产业;
2、产业产能情况:国内企业数量、产能、产量,省内企业数量、产能、产量情况。
3、市场需求状况:下游产业对产品需求情况;
4、产业市场效益情况:价格、利润;
5、产业发展前景展望;
6、省内及周边省市产业配套能力和技术基础支持;
7、国家和我省在财税、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8、适宜产业布局的地区、园区。
(二)行业分类。
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产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发布,细化到行业小类以下。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产业,如循环经济、节能环保等产业,依据行业通用惯例发布,发布格式自行拟定。
举例:
39 (大类)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1(中类) 计算机制造
3911(小类) 计算机整机制造
3912(小类) 计算机零部件制造
3913(小类) 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
3919(小类) 其他计算机制造
三、发布的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立足本省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
二是突出关键。围绕落实《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着力推动制造业提质增效。
三是瞄准两新(新业态、新模式)。围绕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发掘经济增长新引擎、新动力。
四是聚焦薄弱。着力延伸产业链、提升创新能力。
五是防范过剩。抑制无序、重复建设,避免产能过剩。
六是绿色发展。推行绿色制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四、职责分工
规划发展处负责产业引导发布事项综合协调工作。业务处室负责分管行业产业引导发布,按时分析本行业产业运行情况、及时发布产业分析信息。
具体分工:
规划发展处:负责产业引导发布事项综合协调工作。
原材料产业处:负责发布石化、有色、冶金、建材行业信息;
装备产业处:负责发布装备制造行业信息;
消费品产业处:负责轻工消费品行业信息发布;
电力处:负责电力行业信息发布;
交通与物流处:负责煤炭行业、物流行业信息发布;
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处:负责电子信息产业信息发布;
军民结合推进处:负责军民结合产业发展信息发布;
生产性服务业办公室:负责发布生产性服务业信息发布;
环境资源处:负责节能环保产业信息发布;
循环经济处:负责循环经济产业链、技术及相关政策信息发布。
信息中心:负责在委网站(外网)建立产业引导信息发布模块,分处室设立子模块 ,并按职责开通发布权限。
五、发布时间及发布方式
发布时限:每半年发布或更新一次。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发布。
发布方式:在省工信委网站公布。
六、有关事项
1、产业引导信息发布要以制造业为重点,围绕制造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促进我省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2、发布产业引导信息,各专业处室应深入调研,充分征求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各级工信部门意见。产业引导信息要参考国内外研究机构行业景气指数分析,结合各种经济理论,逐步实现从定性分析到定量分析。发布内容应依据客观、情况真实、分析准确。
3、产业引导信息要参考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工信部《中国制造2025》,我委《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甘肃省工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和《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对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属于新业态新模式、省内有发展基础的鼓励类产业要优先发布。禁止类产业一律不发布引导。对限制类产业、对环境影响大的产业要谨慎发布。
4、发布的具有良好前景的产业应纳入省工信委各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