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甘肃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01.12.2016  17:04
甘肃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甘肃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30日上午,甘肃省人民政府召开第13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甘肃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林铎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虞海燕、副省长郝远、黄强、夏红民、杨子兴,省政府秘书长常正国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郭鹤立对《甘肃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汇报。会议同意《方案》,决定由省政府迅速印发。
    省长、省安委会主任林铎对下一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好工作方案,迅速安排部署,有效开展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和政府督查三个环节工作要求,做到有计划、有数量、有行动、有记录、有整改意见。三是做好专项检查和升级检查。在大检查中要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对矿山、化工、建筑领域高空作业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发现问题和隐患。同时要盯住容易存在重大隐患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由省级部门开展升级检查。四是坚持边查边改。在开展检查的同时注重做好整改工作,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不能手软,该停的停,该关的关。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要坚决防止边查边改边犯,切实落实责任,彻底消除隐患,通过严密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防范重大事故,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在这次会议之前,副省长黄强于11月29日下午召集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了《甘肃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省安监局在吸取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后提交这次会议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