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兰州高龄补贴提标扩面

28.05.2014  17:30

  中国兰州网5月28日消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老龄办获悉,兰州市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高龄补贴标准,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以前的90岁以上扩大到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群,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同时还提高了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补贴标准,将以前90至94岁高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现在的80元,将95至99岁高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将100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兰州市政府加大对老年民生的投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高龄补贴新举措。近日,兰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老龄办联合下发《关于高龄补贴提标扩面的通知》,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群,80至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同时,也提高了90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补贴标准,将以前90至94岁高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现在的80元;将95至99岁高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00元;将100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由各县区老龄办负责发放。

  据了解,新的补贴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凡户籍在兰州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申请,社区、镇(街)、市县老龄办审(复)核,兰州市财政局审批,均可享受高龄补贴资金。高龄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二级财政共同承担,各负担50%,按年发放,届时将有1.1万老年人受益。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将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情况及相关信息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记者 张云 通讯员 白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