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银行卡取款1.6万元 男子获刑1年罚金2万

12.10.2015  09:22

  原标题:捡到银行卡取款1.6万 男子获刑1年罚金2万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被告人陈某在ATM取款机上捡到别人银行卡并取款,日前,甘州区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陈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4月13日,陈某在甘州区某银行ATM机上取款时,拾得张某遗忘在ATM机中的银行卡一张,陈某用拾得的银行卡在该行ATM机上分八次取款共计1.6万元。银行卡主人张某在发现银行卡遗失后,查询发现卡内现金已被取走,随即向警方报案。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并将其抓获归案,追回赃款1.6万元返还张某。 (通讯员管云龙 记者曹勇)

( 编辑:王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