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邮寄物品丢失 崆峒工商调解获赔

24.06.2014  11:48

近期,平凉市崆峒区工商局中街工商所接到省局“12315”举报中心下派的一起申诉单,所领导重视并积极安排所管中队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调查,消费者于2014年5月15日在平凉市崆峒区XX快递有限责任公司将所买的一台电脑显示屏和打印机以特快专递寄于临夏,后于2014年5月21日,该快递物品还未送到,消费者让平凉XX快递公司查找,快递公司称他们已将货物发送,现在有可能是临夏接货方将货物丢失,责任不在他们公司,消费者要求赔偿,快递公司不予,双方发生争议,消费者很生气,进行了申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了解实情,我所执法人员开展一对一调节,首先对消费者的商品价格及诉求情况进行了解,再对商家经营中将消费者物品丢失问题进行指出并开展调解,经过2个多小时的细心调解,与经营理念指导,商家同意赔偿消费者丢失商品货款现金1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非常满意并感谢工商部门为他们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