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三项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强化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整改
庆阳市针对省政府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二阶段专项督查发现的企业自查自纠不到位、油井采出水回注不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等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批示逐一核查并提出督办要求,市政府办督办限期整改,采取三项措施强化环境保护大检查,力促企业自查整改。
一是适时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现场会。1月20日,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现场会议。市政府办、发改、工信、公安、国土、安监、住建、气象、水务、卫计、交通、农牧、林业、旅游、环保和市供电公司等16个相关部门主管科室负责人,8县(区)环保局局长和监察大队大队长以及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前,组织现场观摩了西峰制药厂和采油二厂西二联合站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会上,市发改、工信、林业,西峰区环保局、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等部门和企业分别作了大会发言,通报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前两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认清形势,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做到工作再延伸、措施再具体,把工作做细做实,提高环境保护大检查水平,积极探索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大环保违法问题曝光力度。要加强舆论宣传报道的监督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意识,坚决对恶意违法的企业进行曝光,高度重视媒体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把环保违法问题努力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提升环保大检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环保部门执法人员监督、企业自查整改工作水平,紧紧围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加强对企业自查整改的监督指导,对重点企业选派得力人员驻厂督办,问题不解决、污染不消除、企业不达标,坚决不撤人、不撒手、不放过。通过严查、严管、严处,真真实现环境管理无死角、环境执法无盲区、环境监测无空白,实现环境风险有效降低、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问题企业自觉整改的既定目标(庆阳市环保局 路亮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