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下达2014年省级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提标部分

01.07.2014  11:24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下达了全省2014年省级公益林1053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标资金5265万元,将省财政补助集体所有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从2011—2013年的7元/亩·年调增到2014年的12元/亩·年,加上国家天保工程二期集体所有省级公益林3元/亩·年的管护补助,四川集体所有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达到15元/亩·年,和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一致。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认真执行《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不准提取公共管护支出,严禁截留、挪用。(来源:中国林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