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院节前开展交叉检务督察工作
为了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检察纪律,增强制度执行力,按照陇南市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该院于1月中旬派出3个督察组,分别对全市9个基层检察院开展了交叉督察。
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和随机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通过听取汇报、与干警个别谈话、调阅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文件、会议记录、抽查财务账册和报销凭证、查阅案卷和组织人事档案、实地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各基层院进行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六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全面督察活动。通过了解具体情况,从总体上看,9个县(区)院党组都能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最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高检院和地方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厉行勤俭节约的各项部署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县(区)认真执行各项检察纪律禁令特别是禁酒令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相关工作和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督察组在充分肯定县院工作成绩的同时,发现被督察单位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一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高检院实施办法方面,个别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不深入,工作机制不完善。二是有的县院领导对绩考重视程度不够,对考评办法研究不透,工作创新不够,维护稳定心态主导工作开展步伐,工作创劲不足。三是不批捕和不起诉案件没有执行法定办案程序。四是通过查看党组会议记录,发现个别县院没有研究部署元旦春节之前执行各项规章禁令的情况会议记录,班子成员重视不够,落实制度不力。五是部分基层院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工作开展不力,没有将检务督察列入议事日程,存在监督空白的问题。
督察组在督察后,及时向各县院检察长反馈了督察情况,并提出督察建议和整改意见,要求各县(区)院党组在抓好班子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要督促院内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