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专项检查

18.08.2014  12:56
  

  为了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市将对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这次检查从即日起至9月5日结束,由市财政局联合工信、科技部门,重点检查2010—2014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6项专项资金,包括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基金、地方特色产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看项目申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审核程序是否完备,有无弄虚作假的问题;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截留、滞留资金,擅自变更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数额的问题;项目实施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持续经营,有无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有无替换项目、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