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

26.08.2015  01:37

    兰州晚报讯(记者朱浩源)8月2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嘉峪关市从今年起,7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00元至4000元不等补贴调整为500元—10000元不等标准。其中:75—79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80—84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85—89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7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0元;90—94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0元;95—99岁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元;100周岁以上由原来每人每年发放4000元提高到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