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政府出台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10.04.2015  10:41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促进发挥审计在推动政策落实、维护经济秩序、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定西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审计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对加强审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要求,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绩效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力度、加大对民生和资源环保领域的审计力度、加大对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揭示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和监督作用。

  《意见》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整改责任机制、即时整改机制、整改督查机制、整改问责机制、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市县区政府要将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积极支持审计机关工作。各级政府要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处理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证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力量和经费。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审计机关履行职责需要协助时,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予以协助和支持,并对有关审计情况严格保密。

  《意见》还从强化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审计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创新审计方式方法等方面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

  

供稿:定西市审计局  王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