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五督查组对我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进行督查

21.09.2016  21:35
省委第五督查组对我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进行督查

        9月21日,省委第五督查组组长、省直机关工委副巡视员刘在昶带领督查组一行6人,对我局2016年1至8月份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进行了督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仲平,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赵磊和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在座谈中,周仲平副局长简要介绍了我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自查情况。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等方式,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的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局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财务、公务车辆使用情况,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外出请假报告情况,定期向省委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等7个方面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认为我局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较完善,对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一些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就整改和做好进一步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