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28.07.2014  11:51

7月2日-20日,酒泉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经查,全市营养改善计划和义保改革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补助资金管理规范,无挤占、截留、挪用、滞拨、缓拨等违规问题发生,社会反映良好。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酒泉市市县两级高度重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狠抓工作任务落实,营养改善计划顺利推进。2013年,全市共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416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525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640万元。2014年上半年,共落实补助资金4567.7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651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916.74万元。

两免一补”政策实施以来,酒泉市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地方政策,扩大保障覆盖,严格资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义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2013年,全市共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6406万元(含取暖补助123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248万元(含取暖补助1086万元),省级财政1158万元(含取暖补助148万元);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192745套,其中小学124665套,初中68080套。发放民族地区免费双语教科书2180套、特殊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418套;落实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36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63万元,省级资金1164万元,市县配套资金778万元,享受补助学生34433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人数的85%。2014年上半年,全市共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补助公用经费7114万元(含取暖补助12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91万元,省级财政1423万元;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91976套,其中小学60073套,初中31903套。发放民族地区免费双语教科书664套、特殊教育学校免费教科书120套;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31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17万元,省级资金1046万元,市县配套资金1010万元,享受补助学生28198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人数的84%。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