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务接待的紧箍咒不能念歪了

31.05.2014  13:20

  昨天,教育部发布《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务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学校食堂,不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周边景点,不得出入私人会所。(5月30日《京华时报》)

  教育部还规定,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安排会议,会议安排和执行情况要在校内公示。公务出访要明确任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坚持因事定人原则,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地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学校领导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原则上应安排在假期进行,不得使用学校的行政事业经费,禁止以公务、学术交流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出访团组出访前应在校内公示。此外,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办学成果、发展成就、优秀师生典型事迹,减少对学校领导参加公务活动的宣传报道。

  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很有新意。但具体到公务接待的一些相关内容,不过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细化,说得形象一点,是给高校领导干部下的一道紧箍咒。

  应该说,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三公消费大为收敛。但是,依然有不少顶风作案的案例。最近中纪委通报的案例中,就有两名副省级干部因为违反规定被处分。在广西来宾兴宾区,副镇长钟谢飞上任首日,寸功未立,就死在了酒席上,看起来是一个极端事件,也说明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

  中央为了管住官员的一张嘴,红头文件不知道发了多少。然而,往往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习李新政以来,下狠心抓作风建设,出台了八项规定,依然有人敢于以身试法。说明仅仅是中央发文件还不管用。中央文件要落到实处,关键还要出台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教育部的上述规定无疑具有标本意义。

  教育部给高校公务接待下了一道“紧箍咒”,对防止高校公务接待中的奢靡之风具有积极意义。但具体执行过程中,还要防止高校把教育部的这道“紧箍咒”念歪了。

  一是必须扎紧高校的“钱袋子”,从源头上治理公务接待腐败。管好钱袋子,就是要将公务接待费单列。如果公务接待资金不单列,公务接待费就可能会以其他项目给支出,造成账面上的虚假繁荣。

  二是要加强对公务接待的有效监督。教育部要求公示,不能只向少数人公示,必须自觉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并形成常态机制。一旦公示了,接待什么人,吃了多少钱,一目了然,自然会遏制大吃大喝现象。

  三是要规范高校食堂管理,防止借机奢华装修。高校食堂某种程度上属于非盈利机构,一方面要加强成本核算,规范管理,提高水平。另一方面,还要防止高校借机对食堂进行奢华装修,造成新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