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支持人大常委会决定:立牌指路珍惜机会
中国兰州网9月1日消息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31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作出决定。香港多界别人士予以支持,不少团体、媒体发表声明、评论称,《决定》立牌指路,确立香港普选框架,吁港人以大局为重,珍惜机会。
香港政界:《决定》凝聚共识尊重主流民意
香港《文汇报》文章称,香港各界指出,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香港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又符合香港作为一个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并充分尊重香港的主流民意取态,是“合法合理合情”的理想方案。
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他形容,这是香港民主政制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认为香港民主应该依循“一步一脚印”的方式发展,按照香港基本法原则,视乎香港实际情况,选出“爱国爱港”的行政长官。
全国政协常委余国春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一步厘清了香港基本法的有关条文,可令少数偏离香港基本法框架的讨论因此回归框架内续理性讨论。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雷添良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助定下香港政改的原则和框架,藉此消除争议,使余下时间可聚焦和朝正确方向落实普选安排。他表示会全力支持人大决定,并希望香港各界以大局为重,不要争拗,凝聚共识。
该报另一篇文章称,香港多个主要政党及政团对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表示支持,相信有关决定有利社会集中讨论和凝聚共识。民建联发表声明对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政改问题的决定表示欢迎及支持;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黄国健表示,普选是民主向前踏前一大步,并促请反对派于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基础上落实普选;经民联副主席林健锋表示,经民联支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认为符合国家主权、发展利益、“一国两制”及香港的法律地位,并体现均衡参与及循序渐进的原则。
香港商界:《决定》立牌指路确立普选框架
香港中通社文章称,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确立香港普选行政长官的法律框架,香港各商会对此表示支持,冀各界携手实现行政长官普选。
香港中华总商会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确立香港普选行政长官的法律框架,为香港政制长远发展提供清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