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开展“贯彻十九大、我们怎么干”学习研讨活动

15.12.2017  18:14

      为全面系统地掌握党的十九大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按照嘉峪关市院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12月13日,该院第三党支部以“贯彻十九大、我们怎么干”为主题,开展了学习研讨活动。
      活动中,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了新的党费计算方法,使支部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到按期足额缴纳党费是每一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该院干警结合自身的认识和体会,深入浅出、系统传达了十九大报告、党章修正案的精神,重点解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内涵和基本方略,要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作出贡献。
      活动要求,要认真学习理论,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丰富学习内容和方式,保证每一名检察干警都能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体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发展理念;要提升学习实效,确保学以致用。每一名检察干警都要自觉学习十九大报告中有关司法体制改革、检察工作的政策、理论,把学习十九大精神同推动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恪尽职守、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以优异工作成绩检验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实际效果。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大把十八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概括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是党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完善,是对党的发展的历史性贡献,标志着我们党推进理论建设、理论创新达到全新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