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院召开“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

15.05.2018  18:40

      5月11日,天水市院召开“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会议宣读了《天水市人民检察院“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是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解决现阶段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顽症痼疾和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全省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其现实性和针对性不言而喻,充分体现了省委坚持从严治党、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的恒心、决心和力度。全体干警必须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省院的会议精神上来。
      张发魁强调,开展好“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关键和核心是发现和解决问题。市院机关各部门一定要警醒起来,迅速行动起来,结合部门、岗位和自身思想、作风实际,对照省院朱玉检察长概括的“八种现象”和市委王锐书记提出的“四个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精准查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对站位不高,学风不实;为官不为,不敢担当;思想僵化,观念保守;作风不实,工作漂浮;态度生硬,办事拖沓;动力不足,标准不高;管理不严,律己不实等问题坚决彻底地加以整治。
      张发魁要求,全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坚持把“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进一步细化方案,各负其责,强化措施,盯紧督办,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序有效推进。要坚持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能以身作则,敢于“向我看齐”,带头对标先进、学习先进,带头找差距,带头转作风,带头提效率,切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形成领导带头、大家参与、从我做起、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统筹扎实推进,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三个阶段要求,紧密结合省院党组确定的“六项重点工作任务”,对照年初检察长会上既定的工作目标,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要强化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灵活采取座谈、抽查、明察暗访、内部通报等形式,督促各项工作任务都能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要严肃问责追责,对作风和破坏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强纪律检查和工作督查的力度和频次,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规定,坚持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问责问效工作,真正起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