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协作清理“僵尸企业”

01.11.2017  09:54

  近期,嘉峪关市地税局协同市工商部门,切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挤占社会资源、增加行政成本、导致数据失真、影响科学决策的问题,定期交换信息,执行“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采取多项措施严格依规清理,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市场环境。
   信息共享,确定核查对象 。与工商部门交换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信息,对178户企业2015年至2017年申报税款情况逐户进行了筛查、比对,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情况,确定清理范围,梳理出已办理税务登记147户,未办理税务登记31户。
   区分情况,分类规范处理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1份;实地核查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26户;对取得联系的企业进行及时提醒、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对查无下落的企业纳入非正常户管理;对已经终止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的,收缴资料依规进入注销程序;对确实属于无经营活动、无法联系、查找不到、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列入“僵尸企业”范围。
   协同共治,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持续加强与国税、市场监督管理等多个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失信市场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体系,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通讯员 李润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