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转小规模纳税人 国税局提醒切忌盲目跟风

29.05.2018  09:44
核心提示:截至5月25日,甘肃省国税系统已有225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办税服务厅办理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又排起队了!”兰州城关区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晶接到办税服务厅打来的“报警电话”。
    据统计,截至5月25日,甘肃省国税系统已有2250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19个有效工作日内,甘肃省日均有118户一般纳税人办理转登记业务。面对以上统计数据,甘肃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处长杜争平表示:“对比全国其它省份的情况看,甘肃省转登记业务的办理量比肩云南、安徽、上海、重庆等地,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甘肃省纳税人在转登记业务办理方面有盲目情绪。同时,另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已转登记的纳税人中税负高于3%的仅为28%;也就是说其中有72%的纳税人税负低于3%,但选择了转登记。”
    如何理性对待、充分享受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带来的实惠,成为推动企业自身发展的契机。杜争平表示,企业要考虑目前的税负、上下游合作伙伴要求、企业的发展理念等因素综合确定是否要转、什么时间转登记等问题。
    首先,要知道转登记的时限,即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都是可以办理转登记业务的,没有必要急于一时、集于一月。其次,一般纳税人税负如果低于3%,则要慎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是由最现实利益决定的,因为转登记后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可能会马上增加。与此同时,上下游合作伙伴、企业的发展理念也是要考量的因素。如果上游客户对企业类型有特殊要求,即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此时要慎重选择是否转登记;如果下游客户要求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适用税率的增值税发票,那么从长期发展看,企业还需做好测算,慎重权衡是否转登记;如果企业确定了做大做强的发展理念,从延续经营的角度讲,建议企业谨慎选择是否要转登记。
    杜争平提醒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机会只有一次。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可以再次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但是如果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再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使在规定的期限内也是不允许的。总之,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要量体裁衣,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慎重决策,切忌盲目跟风。
    面对即将到来的6月增值税申报纳税期,杜争平表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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