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全力催缴住房公积金

19.01.2018  12:02

2017年,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行为,督促缴存单位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力开展住房公积金催缴工作,全年催缴住房公积金3.89亿元。

2017年,省中心对连续欠缴两个月以上的累计916家缴存单位进行了按月催缴,根据缴存单位性质和收入差异等原因,制定了相应的催缴计划,通过打电话、发送电子催缴通知书、实地走访单位等形式对欠缴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欠缴原因进行深入了解,积极主动地向缴存单位上门宣讲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和义务性。

2017年全年,省中心累计发送电子催缴通知书844封,累计有796家单位在接到催缴通知后办理了公积金的汇缴、补缴业务,累计金额高达3.89亿元,涉及职工累计达8.6万人,未按月缴存单位从2017年初的395家减少到年末的191家。

此外,省中心在催缴工作进行的同时,对缴存单位信息已变更,但未及时办理信息变更业务的163家单位进行督促,并完成业务变更。

省中心资金归集部负责人表示,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省中心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继续规范缴存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协助省中心共同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共同推动公积金各项业务稳进发展。(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