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17.09.2014  11:19

  原标题: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达到310天

  ——《兰州市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解读

   中国甘肃网9月1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 郭兰英 记者 杜志超) 9月16日,《兰州市2014-2015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对冬防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将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API)达到85%,即310天以上,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城区PM10、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实现双下降,SO2、NO2、CO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基本保持稳定;月度排名及年度总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让广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到更加洁净的空气、享受到更多的“环境红利”。

  冬防工作为期6个半月

  《方案》提出,我市2014-2015年度冬防工作从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3月31日结束,为期6个半月,比去年提前了半个月。重点管控区域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高新区定远镇和连搭乡、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与来紫堡镇、皋兰县忠和镇与九合镇,其他区域实行全面管控。重点管控对象为扬尘、燃煤和枯枝落叶及垃圾焚烧、工业、机动车尾气四大类污染源。首次将周边8个乡镇纳入城区煤炭监管范围。

  每周五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

  自9月16日起每周五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彻底清除道路护栏和道牙石周边泥土,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拉运,对辖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各类施工场所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即实行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严管建筑施工扬尘,严管削(移)山造地扬尘,监督碧桂园、浩源等城区削(移)山造地及皋兰县削山造地项目防尘抑尘降尘措施。严管市政工程扬尘和拆迁扬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停止市区拆迁项目审批。

  20日前完成未供暖楼院供暖改造任务

  要集中攻坚完成年度治理任务,9月30日前完成主城区内经营性燃煤立式茶浴炉取缔改造工作,主城区实现经营性燃煤立式茶浴炉“清零”;10月底前完成城区三大电厂及兰石化、榆钢等12家重点企业的深度治理项目,并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市煤炭、电力、钢铁、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10月20日前完成主城区未供暖楼院集中供暖改造任务;10月31日前完成各自辖区内高坪地区及忠和镇北龙口区域供热立式燃煤小锅炉治理改造工作,年内实现主城区高坪地区及近郊相关县区供热立式燃煤小锅炉“清零”。

  重污染企业要停产减污

  从今年11月1日-2015年2月28日属于严防严控阶段。对于重污染企业要求停产减污,由市环保局牵头,与重点大气排污单位签订“冬防”承诺书,督促各重点企业就“冬防”期间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控制煤质煤量、环保预警时减产减排等事项进行公开承诺。各县区政府负责,今年10月30日-2015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属及市属以下污染排放强度大、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小型工业企业或其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同时,遇大气重污染天气等需启动应急预案时,根据预警等级,对部分企业及生产设施实行限产限排措施。

  要监管重点工业源,9月16日起对三大电厂、榆中钢厂及兰石化化肥厂实行驻厂看、专业查、在线控、随机测等监管措施。同时,在应急状态下对市区三大电厂和兰石化化肥厂实行临时紧急限负荷、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的“四限”措施,并在源头控制煤质。三大电厂及兰石化化肥厂工业动力煤一律采取铁路运输和两大煤炭专营市场补给方式解决,禁止汽车运送工业动力煤,确保三大电厂“冬防”期间使用优质工业动力煤,在深度治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压减燃煤电厂冬季污染物排放总量。

  同时,要防控低空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扬尘污染、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明年3月严控外来沙尘

  2015年3月1日-3月31日是严控外来沙尘阶段。市气象局将负责发布沙尘天气预警预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重点加大扬尘污染防控力度,冬春季外来沙尘天气适时启动沙尘天气应急预案,城区所有土方作业一律紧急停工,工地内裸地、土堆等物料全部覆盖,工地内部不间断洒水抑尘;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近郊四区环卫部门洒水车辆全部上路洒水增湿,沙尘结束后立即组织吸尘保洁车辆上路吸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完不成环保任务“一票否决”

  《方案》要求,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公布四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按照综合指数每周对四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公布,对连续3周排名末位的县区相关负责人提请问责。每两周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形成高压严惩态势。

  同时,督查考核将采取“听、查、看、访、办”等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考核,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按照污染物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四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的下降幅度,远郊三县一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与来紫堡镇、皋兰县忠和镇与九合镇等7个乡镇的年均降尘量算术平均值。同时,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作为市城管执法局的主要考核指标、细颗粒物(PM2.5)和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作为市环保局的主要考核指标、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作为市公安局的主要考核指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作为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的考核辅助指标,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部门领导班子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以及考核中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被扣分的责任人,视其情节分别给予约谈、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或行政、党纪处分。

  冬防期间194家企业为蓝天“停业”

  “推进兰石、际华3512等37户企业的27个项目建设进度。对市属及市属以下194家企业(含铸造及热加工企业)实施停产……”在9月16日召开的冬防大会上,《兰州市2014—2015年度冬季工业污染源管控方案》正式印发。方案中明确今冬我市将通过重点污染源管控、推进企业出城入园、淘汰落后产能等一系列措施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

  《方案》明确冬防期间,我市将继续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三大电厂、兰州石化公司、榆中钢铁公司、中铝连城分公司等重点企业加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脱硝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等防治污染深度治理项目的施工进度,降低工业污染排放量。并对三大电厂、兰石化、榆中钢厂等重点企业继续实施“冬防”24小时值守制度并根据应急预案,适时发布“四限”措施应急响应指令。

  除了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控外,动员全市铸造企业捆绑向园区搬迁,年底前启动4000T球墨铸铁件、4000T石油机械和泵类铸铁件、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同时,对四城区无搬迁意向的独立经营铸造企业全部予以关停。

  “冬防”期间,对市属及市属以下194家企业(含铸造及热加工企业)实施停产。每两周巡查辖区限停产企业1次,防止企业违规复产。同时,在应急状态下对部分高排放企业实行限产限排。

  提高煤炭市场能力保障优质煤炭资源

  9月16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兰州市2014—2015年度冬季煤炭市场管控方案》,冬防期间,我市将加大煤炭市场管控,突出煤质抽检、煤炭销售、煤炭配送等关键环节监管,切实减少工业动力煤和居民生活燃煤污染。

  《方案》中明确今年冬防期间,将组织专人开展煤炭市场巡查,及时处理私自生产型煤、销售非专营市场煤炭产品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销售非专营市场煤炭产品、掺杂劣质煤炭、扰乱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的二级网点,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二级网点外流动售煤、非法售煤等违法行为。

  此外对新纳入煤炭市场管控范围的高新区连搭乡、定远镇,榆中县来紫堡镇、和平镇,皋兰县忠和镇、九合镇,永登县树屏镇等7个乡镇落实管控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管控区域内流动售煤、非法售煤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杜绝向兰州市区内销售劣质煤炭产品,保持对煤炭市场的高压态势,维护管控区域良好的煤炭经营秩序。

  兰州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和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执行入炉煤炭硫份低于0.7%、灰分低于25%、热值大于4800大卡/公斤的煤质标准。市工信委组成煤质监管队伍,继续实行三大电厂“冬防”24小时值守制度。做好电厂每批次入厂煤、入炉煤煤质记录。监督动力煤抽样过程,防止三大电厂出现使用劣质动力煤。

  采取铁路运输和两大煤炭专营市场补给方式保障动力煤供应。

  19个卡口严防机动车尾气污染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正呈现上升趋势,《兰州市2014—2015年度冬季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方案》中明确,今冬我市将通过全市19个卡口加大对超标车辆的管控,禁止黄标车、农用车、拖拉机以及各类大型货车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切实减轻市区机动车尾气污染。

  针对各类货运机动车辆尾气排放量大、污染重、对城区交通影响大的突出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设立19个卡口,全天候加强对货运车辆的卡口控制工作。对于尾气超标、冒黑烟以及严重超载的过境货运车辆、无证运输煤炭车辆,坚决禁止进入市区道路通行。

  此外对于农用车、拖拉机的监管,采取固定设岗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对于牌证齐全的,按照市公安局限行管理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以违反禁令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无牌无证但有购车手续的,扣留机动车后强制挂牌办证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罚;对于不能提供合法购车手续的,一律按照报废车辆予以查扣,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告后进行解体处理,形成高压严管氛围。

  对“冒黑烟”机动车,由交警部门和环保部门共同进行检查。市环境监测站配备专门人员,出动机动车尾气红外检测车,在公安交警部门设置的19个卡口处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实施流动红外检测。不达标的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后由交警部门发还行驶证。

  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

  按照《兰州市2014—2015年度冬防扬尘污染源管控方案》我市在扬尘污染源监管上将实行属地管理,依据“谁污染,谁治理;谁审批,谁负责;谁施工,谁防尘”的原则,加大扬尘管控,实现城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稳步下降的目标。

  《方案》提出,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即有一项未按要求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即实行停工整顿。一是严管建筑施工扬尘。自9月15日起,督促建筑工程(含铁路工程施工工地)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对未完成要求的工地一律立即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

  同时严管削(移)山造地扬尘。重点监督碧桂园、浩源等城区削(移)山造地及皋兰县27个削山造地项目,凡未完全落实相关措施的一律立即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9月15日起对市区道路开挖等市政工程进行复查,督促市政工程严格落实6个100%抑尘法,监督施工围挡设置不少于30厘米的防溢座。对未完全落实要求的工地一律要求立即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限一律至2015年3月31日。

  此外,严格拆迁工地批管制度,9月30日前对未落实湿法或封闭拆迁的工地一律予以重罚并督促立即整改,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停止市区拆迁项目审批。遏制道路交通扬尘,于9月30日前对有年度维修计划但未开工的盐什公路、东金公路等路面破损严重道路,实施路面铺设沙石等临时性措施。首席记者郭兰英晚报记者杜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