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右脚被工地电锯割伤 工头送3千元避而不见

27.05.2014  17:34
  刘少银脚上裹着厚厚的纱布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孙建荣实习生王学龙尹强强文/图) 3月31日,躺在兰州中医骨伤科医院的农民工刘少银,正在为今后的治疗费发愁。前几天,来自四川广元的刘少银在榆中定远镇一工地干活时,不慎被电锯切断了右脚大拇趾肌腱。事后包工头给了3000元治疗费,就再也不见人影了。

  当天上午10时许,在兰州中医骨伤科医院,刘少银在妻子的搀扶下,一瘸一拐走进病房输液。“我是木工,那天下午6时许,我正在干活,突然右脚一滑,刚好蹭到了转动的电锯上,顿时鲜血直流,疼痛难忍。后来,大家把我送到了镇卫生院治疗。”刘少银说。3月27日晚,受伤的刘少银从定远镇紧急转到兰州中医骨伤科医院,并连夜做了手术。当晚11时许,包工头李某派人送来了3000元治疗费。据介绍,刘少银和包工头李某同是老乡,他干的活是从李某手中承包来的,不过两人只是口头约定,没有任何合同。对于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问题,也没有任何约定。

  5天过去了,刘少银夫妇给包工头李某多次打电话,刚开始对方称,会与劳务公司和项目部的人来医院看望,但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刘少银妻子说:“我丈夫受伤后,包工头拿来了3000元,之后再也不见人影,今后的治疗费咋办?生活费和误工费等总得有个说法吧。”据了解,包工头李某是从一家劳务公司承包的木工活。刘少银说,最近有四五名工人因安全隐患受伤。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包工头李某。他说:“考虑到是老乡,我给了刘少银3000元,他还要干啥?”他让记者去工地找劳务公司了解情况。

  记者赶到定远镇的工地,找到了项目部工区主任曹先生。他说,项目部经理和劳务公司经理都不在,他对于农民工受伤一事不是很清楚。他还电话联系了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对方说没有这回事。当记者问工地有没有安全隐患,有没有工人因此受伤时,曹先生称没有接到,但可以做进一步调查。

(原标题:工地电锯割伤木工右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