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聘任“作风建设年”活动正风肃纪监督员

16.08.2018  11:54

8月14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作风建设年”活动正风肃纪监督员聘任会,向10名正风肃纪监督员颁发证书。会议通报了厅“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2名监督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这次厅党组审定聘任的10名厅“作风建设年”活动正风肃纪监督员分别由兰州市人大代表、原省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人士和厅属单位已退休人员担任,具有丰富的机关基层工作经验、良好的群众基础以及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议政能力。

会议强调,聘任正风肃纪监督员开展工作是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推动作风转变的有效举措。正风肃纪监督员要强化责任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主动履职尽责,为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尽一份力量。要按照厅“作风建设年”活动有关安排和要求,明确职责任务,积极参与走访了解、明查暗访等工作;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收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要聚焦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这个关键点进行监督,做到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主动监督,敢于揭露和反映问题;要严格纪律、明确要求,把握好监督的重点和尺度,在监督过程中坚持做到不违纪、不越权、不凭主观办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厅系统工作作风和行风政风转变。厅“作风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要建立与正风肃纪监督员联系制度,对各位正风肃纪监督员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正风肃纪监督员做好监督工作,共同把监督工作做好。

厅机关处室负责人,厅属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各路政执法处党总支书记,各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处党总支书记,聘任的厅“作风建设年”活动正风肃纪监督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