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变两考 突出活题 把好法律职业入口关2018法考元年

21.09.2018  11:51

    法制网记者 蒋安杰


    2001-2017,斗转星移间,中国司法考试制度已经走过了16年。


    16年间,报考人数从2002年的36万余人增加为2017年的64.8万余人,连年递增的数字,说明“天下第一考”吸引着司法考试大军向法律职业群体不断迈进。


    16年间,全国619万余人次报名,513万余人参加考试,有98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有近一半的人员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还有大量人员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公司企业法务等法律工作。


    将近100万,这个分布在各个法治工作领域的数字意味着什么?意味着16年来,伴随着国家法治建设发展、五位一体的整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推进中,司法考试制度从无到有,到圆满收官,在选拔储备的合格法律职业人才、全面依法治国的版图上已经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有力人才保障。


    2018年,是首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开局之年,因而被业界誉为“法考元年”,也是重新组建的司法部承担中央依法治国办职能的第一年,意义非凡,影响深远。


    从“司考”到“法考”,为何要进行这样的改革?这种改革有哪些新思路新举措、新内容新要求?为何要“一考变两考”?为何要加大案例题比例,突出“”题?16年来司法考试走过了怎样的一条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给中国法治建设事业带来怎样的影响?想必这些不仅仅是考生关心的问题,也是业界普遍关注的话题。


    历史之需求 时代之必然


    司法考试走过16年,为何要转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傅政华部长、袁曙宏书记已经在多个会议的讲话中给出了答案。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政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建设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制度安排、重大创新举措。


    建立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是适应新时代社会矛盾新变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的重要措施,是党中央赋予司法部和全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


    长期负责司法考试工作的赵大程副部长也在多个场合强调,我们的使命是服务于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核心的意义,就是为建设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服务。赵大程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这一重要指示精神,人是最重要的,要求执法司法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法律素养,还要有热爱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为民情怀。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从源头抓起,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制度,这就是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理论基础和逻辑起点。


    “司考”变为“法考”,就是为了从源头抓起,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这是历史之必然,也是时代之需求。“法考”的变化之一就是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司法考试制度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到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范围。


    为何要进行这样的调整?赵大程副部长表示,“主要考虑到这些人员要么涉及到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要么具有准司法性质,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必须通过这样的考试制度,为建设法治队伍起到选拔作用。


    把好法律职业“入口关


    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选拔培养法治工作队伍的基础性制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法治人才选拔的“入口关”。


    8月24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讲话强调,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法考”就是在吸纳“司考”设计思想和测量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有利于切实提高法律职业人员的能力素养。


    “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是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如是说。


    近些年来,我们总是听到各种关于法学教育究竟应该是通识教育还是精英教育的争辩,以及中国的法学教育路向何方的大声疾呼,650多所井喷似的法科院校与法科就业率的持续低迷,让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着矛盾与困境,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法学教育界和实务部门之间有一堵墙。


    在付子堂校长看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法学教育打开了一扇窗,这是实现法学教育应用化和法律人才职业化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检验学生法学素养和法律综合素质的标尺之一。与此同时,他也表示必须避免两种错误倾向:其一是反应过激,盲目跟风,一切围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一指挥棒,把法学教育降格为一般的职业培训教育;其二是无动于衷,固守传统,从而可能使毕业生不能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不能达到全面依法治国对法律人才培养之需求。


    如何认识“司考”变“法考”的意义?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样的改革,有利于法律职业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法律共同体的真正养成,有利于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有利于法学教育的改革,以及人们对法律职业人员的信任和增强司法的公信力。表现为法学教育在某些方面要更加贴近社会,服务于法律职业发展的需要。


    “法考”的变化之二就是报名条件有新变化,提高了报名门槛,虽然司法部在这个制度设计时进行了充分的调研,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体现了对考生的温暖与关怀,但不可否认的是,非全日制、非法学本科生在未来将不会像以往那样在法考的道路上不受任何限制。


    对于这项改革,从律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立时就曾参与过命题的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真诚地表示,“为什么改?是必须要改,不改不行了。”他说,据调研,曾经连续几年,接受法学教育的法科学生反而考不过非法科学生,单一的背法条却更容易获得高通过率,诸如此类的现象都催生了“司考”到“法考”的转变,也使命题方式面临更大的变革。


    一考变两考 突出“”题


    9月22日“天下第一考”即将来临,考生们都关心哪些问题?记者通过长期战斗在司考培训第一线的某培训机构负责人马卫东,向培训班的学员们搜集资料得知,有考生不太能理解为何要一考变两考?因为客观题没过,就没有机会参加主观题考试。


    这其实也是“法考”的变化之三:卷式结构有新变化,大幅度提高案例题分值比重的规定,将一次性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才可以参加当年的第二阶段的主观题考试,客观题的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为了让考生们的问题得到回应,记者一直与贾丽群司长约采访时间,可她说不好意思,今年尤其忙,最后,我还是在邮箱里得到简短回复。她说司考4张试卷(即3张客观题试卷,1张主观题)一次性通过,具有简便易行的特点,但也存在侧重记忆性知识、对法律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能力考查不足等考试内容和方式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在国家司法考试发展完善过程中,一些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士一直建议借鉴国内外相关考试的经验做法,实行分阶段通过的考试方式改革。但因多方面原因,一直未能有效推进。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法治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考试以案例题为主,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因此,为进一步提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真正将具有一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人员选拔出来,“法考”改为两张客观卷和1张主观卷,考试分为两个阶段,只有通过客观题考试的才可以参加下一阶段的主观题考试。之所以这么安排,一是力争使考试测量方式更加科学,更加符合选拔人才的规律;二是引导法学教育在做好知识教学基础上加强实践教学;三是实现对考生有重点的考查,增加案例题比重和考试时间,允许考生翻阅法律法规,他就不是死记硬背,力争使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有运用能力、有责任有情怀的法治人才选拔出来。同时,规定客观题考试的合格成绩在二年内有效,对于那些没有通过主观题考试的考生来说,就不用再准备客观题考试了,而是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时间来补齐法律实践经验不足的短板,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活学活用的能力,这都是为了从源头上把好法治人才的入口关。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认为,这也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宗旨之所在,不仅考查考生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考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多出没有标准答案的“活题”,突出考题的实践性。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将推动法学院系进一步加强法律实践教学,通过法律文书写作、法律逻辑、法律论证等实践性较强的课程,进一步强化实践性法治专门人才的培养。


    李树忠说:“当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实施过程中也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第一个是主观题型的设计问题,如何出好主观题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面对的最现实的问题,如何将具有实务经验同时又具有理论水平的优秀法学专家吸收为命题组成员,确保测试的效度问题,可能是目前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面临的最紧迫问题。


    司法考试制度在筚路蓝缕中砥砺前行


    司法考试制度走过16年,今年迎来“法考元年”,应该说这是一个历史节点,这个时刻,我们有必要回望一下16年来司法考试所走过的路。


    16年间,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已经三易其人,经历了杜国兴、丁露、贾丽群(现任)三任司长。


    可能由于从事司法考试工作必须保密的职业素养使然,三人都练就了一副“打太极”的本领。记者采访丁露时,她很客气地问:“想知道16年来司法考试制度的变化?想通过司法考试题目的相关情况看制度的变迁?你应该采访杜司,他是最早具体负责组织司法考试的。”“那请您谈谈司法考试相关政策的变化总归可以吧?


    回忆往事,记者在电话里能感受到丁露平静的声音里内心的波澜。她说,司法考试走到今天非常不容易,“三考合一”后,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曾经饱受非议,因为西部法律人才短缺、断档严重,降低司法考试门槛的声音一度还高过必须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每年“两会”都会有针对司法考试门槛过高提出的提案,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也被要求去听意见,坚持还是妥协的压力可想而知。


    怎么办?必须会同“两高”负责干部队伍的领导不断地开会、调研。丁露说,有一年11月份,她去西藏调研得知有的县一个人既是律师又是公证员,有的法院案件审理时甚至连合议庭都无法组成,急得她冰天雪地里都能忘记冷。


    为了缓解这个矛盾,后来,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框架内,司法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一项就是为有效解决中西部基层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短缺问题,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偏远、贫困基层地区实施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降低合格分数线政策,并多次扩大政策的实施范围。丁露说,至少那个阶段暂时缓解了中西部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短缺和流失的问题。


    这里,我们必须关注“法考”的变化之四:放宽政策有新变化:放宽地域范围。将国务院审批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1039个县级行政区域纳入放宽地域范围。


    对于这项制度的变化,贾丽群司长对记者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从现在到二○二○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中央有关会议明确要求,在艰苦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实行与内地有一定差别的考试政策,适当降低考试门槛,让当地符合条件的人能够进得来、留得下。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实现精准扶持、靶向施策,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司法部确定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包括放宽学历条件。


    那么这么多年来,司法考试都由哪些人员参与命题?司法考试出于怎样的出发点进行的制度设计?记者电话采访了退休在家的杜国兴。


    杜国兴在2002年之前曾负责过律师资格考试,那时还有助理法官考试和助理检察员考试,但法院考试内容不涉及检察院的,检察院考试涉及法院的也有限。2001年夏天,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开始了紧锣密鼓的改革,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的决定,12月通过修改律师法的决定,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至此,我国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建立。


    杜国兴回忆说,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时的命题人员都是律师;1988年他负责组织律师资格考试时,参加命题的人员基本由法官和律师组成,有个别在校老师参与也都是兼职律师;后来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时,每年的命题老师不断地在变化,没有固定组合,当他发现有的权威专家让学生出题时,第二年他都会果断地换掉,后来基本都是一些中青年老师;考试题目也是由记忆型的测试性的向分析型的、没有标准答案的题型转变。


    20年前参与命题时还算青年的陈卫东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对杜国兴的评价是细致、缜密,每一科的命题老师在杜国兴那里都打不了马虎眼,因为他对每一个科目的每一道题都要认真看,认真打磨,所以他觉得杜国兴是懂考试、懂法学教育的。


    记者采访贾丽群司长时,她也情不自禁地表达了对两位前任的尊敬和敬佩。“是的,杜司非常严谨,丁司则善于创新和亲力亲为。”她对记者讲了一个细节,顿时让记者非常感动。她说,那个时候条件很差,很多地方没通高速公路,考生的考卷都是靠大卡车运送,丁露就能做到坐在大卡车上押车,从考卷离厂那一刻直到考卷运到偏远的考场,而这一个行程也许就是两天一夜或者两天两夜。这件事让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到了作为司法考试负责人工作的认真、辛苦以及不容易。


    “法考”将给中国法治建设事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通过采访记者才得知,多年来司法考试有很多外界和考生都无法知道的细节,而其中的点滴都凝聚着司法考试制度设计者对法治的情怀和对考生的那份关爱。


    比如,丁露和贾丽群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司法考试评卷在当年是最早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一个类别考试。2004年先在天津试点,随后全面铺开。关于卷四重点题目采取双评、三评,评卷监控小组通过监控平台发现评卷分数出现平均分的情况,就会把阅卷老师请出来“喝咖啡”,如果发现他没有认真地评判,会取消阅卷人资格。再比如,也经常会发生一卷再评的情况,两位评卷人员评,如果给分差距大,系统将会自动提交给学科评卷专家组专门再评等。


    采访临近结束,记者突然想起傅政华部长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会议上讲话时的那句评价,全国司法考试工作人员,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向广大考试工作者表示亲切慰问并致以崇高敬意!


    中国司法考试走过16年,在陈卫东教授看来,最大的贡献就是为中国司法的职业化选拔了一大批优秀专业人才,保证了司法队伍的后继有人。


    曾几何时,我们评论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都是用“涉险滩、过难关、啃了硬骨头、走了一条别人多年想走而没走的路”来形容。其实,中国的司法考试制度也是经过16年的“摸着石头过河”,负重前行,才成就了“法考元年”的伟大变革。16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算漫长,但是16年间,司法考试人员与广大考生的“长情相伴”,却让我们有太多的理由为这项制度击节称赞。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行百里者半九十,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已经对法律职业人才发出热切的呼唤。


    广大考生们,记者从司法部获悉,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书记袁曙宏以及所有班子成员、各司局及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负责人22日将分别在不同的考场出现,为考生加油!打气!让我们共同期待!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