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核体现标准 以运用促进规范 ——省直机关工委着力以标准化考核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

24.04.2018  16:36

  考核的目的在于结果运用,在于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在2017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中,省直机关工委建立了以《评分细则》为基本依据、以“三张表”为具体内容、以《实施方案》为推进措施的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对105个省直部门(单位)的机关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精细化考核,特别是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进一步扩大考核影响,增强工作实效,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纳入政绩体系,实现“考与不考”不一样

  省直机关工委坚持“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导向,把2017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成绩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对“上”实打实汇报。考核结束后,工委委员会安排3天时间,专题听取了11个考核组的情况汇报,对105个被考核部门(单位)党建工作进行了综合研判,形成了《关于2017年度省直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情况的报告》,实事求是地向省委汇报了省直部门(单位)2017年度党建工作情况。

  对“内”点对点评价。按照实地考核得分占60%、单位测评得分占10%、平时考核得分占3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序,并计算最终得分,再按照5%的比例“点对点”换算,将换算后的成绩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价体系,作为领导班子2017年度工作实绩评价中党建部分的相应得分。

  对“下”面对面反馈。对105个被考核部门全部进行了“一对一”反馈,由11个考核组的组长从总体评价、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3个方面,“面对面”向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进行了反馈,并向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委书记印发了《关于对2017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情况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指出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意见。

注重奖优罚劣,做到“干好干坏”有说法

  “干好有表扬、干差要约谈”,是这次考核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省直机关工委在印发《关于2017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情况暨对考核结果为“好”的部门(单位)进行表彰的通报》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充分体现差异性,切实做到“干好干坏”有说法。

  让不同“等次”有不同“待遇”。对考核结果为“好”的26个部门(单位),在2018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进行了通报表彰;对评定为“较好”的、单项工作有特色的16个部门(单位)提出了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的5个部门的机关党委负责人,由工委领导和考核组成员“一对一”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增强抓党建的主责意识和行动自觉。

  让典型做法成为“公开课”。对考核中发现的典型做法进行汇总筛选,初步整理了27项典型做法,形成了材料汇编。围绕考核中抽查发现的先进党支部,深度挖掘26条支部工作法,并将在进一步总结整理的基础上编印成册,逐步印发4000多个基层党组织中间,方便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参考学习。

  将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围绕持续解决省直部门党建“灯下黑”问题,省直机关工委深入开展“组织力强化行动”和“党建质量优化行动”,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起草《省直部门机关党委工作规范》,重点解决在考核中发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高、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考与被考”同提升

  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考核工作全过程,从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出发,追溯查找工委在总体安排、措施设计、指标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以互查互评增强考核实效。考核中抽调了11名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的省直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全程参与考核,考核结束后及时召开总结汇报座谈会,11名专职副书记围绕工委的安排部署、考核的指标体系等谈想法、讲问题、提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了参考。

  从实践出发完善考评体系。对2017年度省直机关党建考核工作进行了专项总结,特别是对考核方案、评价指标、分值计算等广泛讨论,提出了对考核工作的改进意见。目前,工委正在研究起草《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省直机关党建考核。

  以问题反馈优化措施安排。在考核中召开了汇报座谈会116场,与52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参与测评的党员干部达2100多人,共收集整理了对工委工作的意见建议20条,并制定了《改进工委工作建议清单》,作为制定《2018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及责任清单》依据,进一步完善工作任务,优化工作措施,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通讯员王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