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第二督导组督导平凉市安全生产工作

07.03.2018  02:04

国务院安委办第二督导组督导平凉市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5号)安排,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巡视员周永平带领的国务院安委会第二督导组于2018年3月2日开始,对平凉市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全国“两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节后复产复工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管以及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月2日下午,督导组赴平凉华能发电公司就上述内容进行现场查看,市政府副市长杨维周及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周司长强调,一要大力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监管,尤其是要重视对噪音、粉尘等职业危害的监管;二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重点针对危化品使用、储存设备设施、易冻易裂及其他安全设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进行专项检查;三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风险源管控,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黄进强调,要通过政府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随后,督导组查阅了平凉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并召开了座谈会,既充分肯定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在资料和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差距。要求下一步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事故发生。要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经费投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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