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林业局四项举措全力确保清明和“五 一”期间全市森林草原安全

10.04.2019  04:41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加大预防力度。成立5个查检组,分别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森林公安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区县和全市各重点林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对各大墓区、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村庄交错的林缘区进行重点检查督导;在重点林区道路、入林路口、通往墓区的路口设立卡口检查站点;对上坟祭扫人员携带的火种进行收缴寄存,并提供铁桶及防火器具;对位置偏僻的区域,指派护林防火人员现场盯紧看牢,做到心中有底数,实施精细严控,将火情降到最低限度。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护林人员自身安全。3月31日红古区海石湾镇荒山火情发生后,认真分析研判全市护林防火工作形势,向区县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各林地管护单位对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进行科学研判,加强对护林人员防扑火技能训练、自保自救能力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判断能力、应急处置能力,避免防扑火过程中的人员伤亡和次生灾难发生,并对年龄偏大、身体素质弱,不适宜参与护林防火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进行岗位调换。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风险防控意识。通过印制“致清明祭扫家属的一封信”“清明上坟不烧纸合同”,张贴市政府森林禁火命令等形式,在林区、墓区不间断广播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清明节前兰州电视台以滚动字幕的形式在新闻频道热点时间播放森林防火、文明祭扫的公益广告,努力从各方面促进提高全民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范意识。
  四是严防严查严纠,严肃追查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在高森林火险时段,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以“执法长牙、处罚带电”标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兰州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