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资金中心公积金扫黑除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8.03.2019  13:3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通过严厉打击骗提骗贷、深挖背后黑中介势力、建立联惩联防机制,集中力量,坚决“亮剑”,果断出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这场重大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提升站位,周密组织,综合施治

省资金中心将缴存职工提供虚假材料套(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冻结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五年内禁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禁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向骗提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函寄《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你单位职工套(骗)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的函》,得到相关单位纪检部门大力配合,部分单位纪检部门对骗提职工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例如扣除其绩效奖金、对属于党员的职工进行党内处分等。中心领导带队前往骗提职工所在单位纪检部门进行约谈,宣传公积金扫黑除恶的重要性;此外,还对提取业务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强化工作人员风险防控意识。

集中发力,协同作战,共惩黑恶

非法黑中介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向骗提职工提供虚假材料以收取高额手续费,有的甚至形成了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行业管理秩序,省资金中心已将非法黑中介相关线索上报省级扫黑除恶办并向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下一步,省资金中心会持续与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衔接,继续打压非法黑中介。

广泛动员,群众响应,除恶务尽

省资金中心通过摆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各业务受理大厅及受托银行网点LED显示屏等媒介推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增强广大缴存职工对黑恶行为本质及危害性的认识。

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严重危害房地产市场正常运转。在符合相关条件时,公积金可以提取使用,不符合相关条件时,切不可骗提、以身试法。同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一定要提供真实资料,不能图省事而轻信中介机构委托他人办理,更不能伪造虚假资料骗提骗贷、违反法律,这不仅有损声誉和诚信,情节严重者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缴存职工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可致电12329咨询,也可直接到省资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前台咨询办理。

省资金中心将持续保持对所在领域黑恶势力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加大对黑中介治理整顿力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力争以实际战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资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