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召开党组会议

19.09.2017  20:36

 

9月18日,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平主持召开省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研究省局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坚定不移走强国路、加快实现中国梦的战略举措,是我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经济迈向中高端的战略举措,也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战略举措。会议认为,中国质量(上海)大会,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后的一次非常重要的国际质量会议,是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安排和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为大会致了贺信,王勇国务委员出席大会并致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提升质量、开展质量国际合作与交流,建设质量强国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会议要求,全省质监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强化主体认识认真推进落实,严明纪律做好督导检查,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大会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和工作的思路、方法,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大会精神跟年度任务结合起来、跟总体规划结合起来、跟工作实效结合起来,大力促进质量提升,全面加强质量监管,着力夯实质量基础,以精细的工作思路、扎实的工作态度确保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效,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了省质监局报请省政府审定的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的建议方案,建议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全省质监系统要率先行动,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的热潮。尽快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抓紧筹备并及时召开省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议相关重大议题,抓紧筹备召开全省质量大会。抓紧制定出台对省属企业的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陇原工匠”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汇报衔接将质量发展能力培训纳入省管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严格对各市州政府的年度质量工作考核,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纳入全省宣传工作重点。

会议决定,成立省局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副巡视员、总工、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推动落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