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召开第二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

23.05.2019  17:51

      5月20日,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精神,强化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主题,召开了今年以来第三次专题理论研讨会。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主持研讨会,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检察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专题理论研讨。
      研讨会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郭声琨书记在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上的讲话》《林铎书记在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的讲话》《胡焯同志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九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与最高检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暂行办法》《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等重要文件,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谢丹等8名同志进行了主题发言。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玉在研讨上指出,8位同志的发言,主题鲜明、思考深入、文风朴实,体现了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听后很受启发。
      朱玉强调,要进一步聚焦主题,全力抓好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为基层减负等工作。
      第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方面,要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脱贫攻坚。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准确、及时、有效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盗窃、诈骗扶贫资金的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贫困地区稳定、破坏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其他犯罪;注意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依法严惩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以及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深挖彻查“保护伞”。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加大对涉脱贫攻坚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抗诉或检察建议的工作力度,对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裸露矿山治理等专项行动,切实保护贫困地区绿水青山。要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准确掌握本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贫困户,及时提供司法救助,探索救助工作与涉法涉诉案件善后息诉、刑事和解等工作的衔接机制。要积极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矛盾化解,完善检调对接机制,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健全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帮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涉案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脱贫带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依法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推动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走好“最后一公里”,为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另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具体帮扶任务。认真落实好省院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组织进行脱贫工作全面“回头看”,完善“一户一策”,帮办实事好事,巩固扶贫成果,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第二,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迎检”。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最高检、省委领导在有关扫黑除恶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深刻认识专项斗争的特殊重要意义。对照中央督导、省委工作要求和前不久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安排,进一步明确目标,提高站位,强化责任,狠抓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二要充分把握好“五个定位”。按照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提出的“五个定位”要求,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真正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依法从严的推动者、严格执法的监督者和社会治理的促进者,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三要切实提高办案质效。认真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提出的“十个必须”,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强化法律监督,主动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加强沟通对接和协调配合,集中起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要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分工与合作、内容与载体、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源头治理“五种关系”,注重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促进“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频共振,形成强大震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四要加大对市、县两级院的指导力度。省院扫黑办要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在依法办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下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抓好督促检查,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督查的各项准备。五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积极总结经验、收集案例,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和舆论氛围。
      第三,进一步转作风抓落实,提振精气神。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仅是作风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落实要求上来,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持续抓好整治工作。二要聚焦重点任务,细化落实举措。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聚焦文件起草发布、会议活动组织筹备、信息简报报送、督查考核等重点任务,采取有效举措,解决突出问题。三要扎实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按照党中央、省委有要求,全省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这是推进“基层减负年”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家要积极行动起来,将专项行动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动实现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目标结合起来,与推进“六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结合起来,边察边治、深察真治,确保抓出成效。四要优化抓落实的方式方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察督办,将综合督察与专项督察有机结合,认真落实“周调度、月点评、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五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督察检查考核工作,完善工作评价机制,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推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既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形成亮点和特色品牌,也要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表明为基层减负的坚决态度。
      朱玉强调,省院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6月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将正式启动,中央也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这既是检验扫黑除恶工作质效,更是集中检验政治站位和工作状况的一次考验。希望大家以时不我待的精神、舍我其谁的勇气积极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做守土尽责的“卫士”、改革创新的“干将”,真抓实干的“能手”,争取更大的作为,共同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