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被命名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16.01.2019  01:40

  1月11日下午,省直机关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授牌仪式暨文明单位创建现场观摩活动在省委党校举行,向获得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的省委宣传部等11个部门单位授牌,命名表彰了省公安厅等13个2017-2018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

  在此前举行的第十四批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命名表彰大会上,省直机关工委依照测评体系、严格程序,评选出13家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授予省公安厅的授牌词是“两肩霜花担正义,一腔热血铸警魂。他们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在生与死的考验下,始终秉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同时,还评选出10名“第五届省直机关道德模范”、15个省直机关首届“文明家庭”。我厅民警孟金泰被评为敬业奉献模范、孙卫萍的家庭被授予“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来,省公安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直机关文明委关于文明创建活动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按照文明建设重在坚持、贵在创新的原则,形成了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主题活动丰富多彩、公安文化深耕厚植、先进典型纷纷涌现、政治生态有序构筑、行风警风明显转变、服务发展凝心聚力的文明创建格局,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