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期诚信“红黑榜”公布

21.08.2019  09:54

 这是甘肃省文明委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行的又一次专项治理行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等7部门,分别发布了相关名单。83家单位荣...

  原标题:甘肃省第十期诚信“红黑榜”公布

   中国甘肃网8月21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齐兴福)省政府新闻办20日上午举行“共筑诚信·德润陇原”甘肃省诚信“红黑榜”第十次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83个诚信单位“红榜”名单和79个“黑榜”名单,并宣布相关惩戒措施。

  这是甘肃省文明委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进行的又一次专项治理行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等7部门,分别发布了相关名单。83家单位荣列诚信“红榜”,79家单位被列入“黑榜”。

  记者注意到,被列入诚信“黑榜”的79家单位中,51家单位“上榜”的原因均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称,这51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将被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同时,上述人员的失信行为将作为不良记录被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下、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