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27.06.2018  03:48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原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目标至 2017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我省高度重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省建设厅、省环保厅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原环境保护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印发了工作指南、技术指南,组织督促全省各城市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了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各项措施,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省级层面进一步加大调度、预警、通报和督导检查工作力度,统筹发力,全力攻坚,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为建立长治久清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在整治中及时进行公示,鼓励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截至2017年底,我省兰州、天水、平凉和张掖4市建成区共核实17条黑臭水体,已经有14条完成了整治,其中:兰州市已经完成了工程项目,正在进行效果评估;天水市2条及平凉市4条已经完成了工程整治及效果评估;张掖市1条已经完成工程项目,正在进行效果评估,其余3条正在整治中。全省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82.35%,省会兰州市7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达到了考核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