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加强招商引资力促外资增长

15.12.2017  17:18

   甘肃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将放宽准入限制,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着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率,促进外资增长。

  《通知》明确,将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对外资开放,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中国制造2025甘肃行动纲要”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境内外投资者以货币出资、股权并购、股权出资、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投资我省油气钻采、精细化工、有色金属、新能源装备等领域的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以特许经营方式依法依规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PPP项目。有序吸收外商投资和民间资本进入国有资本投资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省政府鼓励社会投资的相关支持政策同等适用于外资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通知》明确,重点瞄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区域产业梯度转移项目和产业链延链补链项目,深入开展精准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鼓励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新引进投资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3000万元奖励;投资10亿元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2000万元奖励;投资5亿元以上的投产开业项目,省政府给予企业1000万元奖励。对落户我省的跨国公司总部及新引进引领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省政府按贡献予以企业奖励。

  《通知》明确,我省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实行审批环节并联办理,提升投资服务水平,推进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强化责任,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