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省生态环境规划院)完成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26.03.2019  16:11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综合函〔2018〕1483号)要求,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甘肃省生态环境规划院)根据省厅规划发展处统一安排,认真部署并圆满完成我省实施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情况中期评估工作。

我院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指定规划所承担报告编制及协调、调度等具体事宜,并由分管副院长直接负责。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既定任务,我院派员赴北京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评估工作培训会议,组织项目组全员认真学习国家要求并多次进行专题讨论,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2019年2月,项目组按程序对相关省直部门(单位)及省厅处室开展工作调度,全面完成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并总结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到2月底,项目组再次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相关部门(单位)和处室征求初稿意见,同时就初稿编制阶段存在的问题补充收集资料,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甘肃省实施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3月中旬,评估报告由厅务会审议通过并上报生态环境部。